一拍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名都公寓11-1-501跃601不动产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名都公寓11-1-501跃601不动产 | |||||
执行裁定书 | (2023)津01执979号 | |||||
权证情况 | 不动产权证号 | 津(2018)河西区不动产权第1024428号 | ||||
标的所有人 | 个人所有 | |||||
权利限制情况 | 被法院查封 | |||||
抵押权人: | ||||||
提供的文书 |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 |||||
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 | ||||||
土地状况 | 土地性质 | 出让 |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
使用期限 | 1997年5月18日至2067年5月17日 | |||||
土地面积 | 81695.7平方米(未分摊) | |||||
房屋状况 | 房屋规划用途 | 居住 | ||||
证载建筑面积 | 205.61平方米 | |||||
装修情况 | 详见网询报告 | |||||
房屋楼层 | 总层数6层,所在层为5-6层,混合结构 | |||||
建成年代 | 详见网询报告 | |||||
周边配套 | 详见网询报告 | |||||
瑕疵说明 | 1调取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显示,房屋权利人为个人,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登记日期2018年8月27日,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使用(承包)期限为1997年5月18日至2067年5月17日、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房屋规划用途为居住、层数6层、所在层为5-6层、建筑面积205.61平米。无抵押权登记信息。调取的《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专用发票-发票联》显示开票日期为2004年4月19日、总计金额510789元。以上情况仅供参考。 2.房屋装修情况以现状为准。房屋现在有租户租住,本院负责房产交付事宜,空房交付。 3.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可移动装修及室内物品不在拍卖范围,拍卖中展示的照片及现场看样时的状态仅供参考,不作为竞买成功后的移交标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权属登记与现状不符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相关职能部门确定为准。如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应后果。 4.房屋存在拆改建,对擅自拆改建部分不予保护,由买受人自行恢复原状,费用自理。拍卖前竞买人应实际到场看样,成交后买受人须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 5.请各意向竞买人根据各地有关“法拍房”交易相关政策,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标的物所属户籍问题、学区问题等及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采暖等原欠缴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单位咨询,并自行解决或承担。据缘和顺物业名都公寓项目部反馈,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名都公寓11-1-501跃601不动产自2024年1月1日起,未交纳物业费。 6.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具备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原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可向本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由本院从成交价款中予以支付,退款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个自然日止,逾期本院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7.经网络询价方式,本院向京东、淘宝、工商E网三家分别进行网络询价,根据询价报告,取三家平均价作为评估参考价进行拍卖。 | |||||
标的物询价价格 | 4,898,796元 |
标的物位置天津 天津市 河西区解放南路名都公寓11-1-501跃601不动产
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
200 米© 2024 AutoNavi- GS(2019)63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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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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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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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场
公交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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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瑞江道
C津百楼
D梅江道地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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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郁江溪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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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天津有线电视台
J瑞江花园竹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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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天津第四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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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平江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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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九连山
V红磡玉水园
W洪泽路
X医大二院地铁站
Y春海路地铁站
Z翠水园
竞买公告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名都公寓11-1-501跃601不动产的公告
(第一次拍卖)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28日10时起至2024年7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03,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名都公寓11-1-501跃601不动产
1、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1695.7平方米(未分摊),使用承包期限1997年5月18日至2067年5月17日;
2、房屋建筑面积为205.6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居住,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总层数6层,所在层为5-6层。
特别提示:
1调取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显示,房屋权利人为个人,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登记日期2018年8月27日,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使用(承包)期限为1997年5月18日至2067年5月17日、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房屋规划用途为居住、层数6层、所在层为5-6层、建筑面积205.61平米。无抵押权登记信息。调取的《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专用发票-发票联》显示开票日期为2004年4月19日、总计金额510789元。以上情况仅供参考。
2.房屋装修情况以现状为准。房屋现在有租户租住,本院负责房产交付事宜,空房交付。
3.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可移动装修及室内物品不在拍卖范围,拍卖中展示的照片及现场看样时的状态仅供参考,不作为竞买成功后的移交标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权属登记与现状不符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相关职能部门确定为准。如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应后果。
4.房屋存在拆改建,对擅自拆改建部分不予保护,由买受人自行恢复原状,费用自理。拍卖前竞买人应实际到场看样,成交后买受人须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
5.请各意向竞买人根据各地有关“法拍房”交易相关政策,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标的物所属户籍问题、学区问题等及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采暖等原欠缴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单位咨询,并自行解决或承担。据缘和顺物业名都公寓项目部反馈,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名都公寓11-1-501跃601不动产自2024年1月1日起,未交纳物业费。
6.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具备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原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可向本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由本院从成交价款中予以支付,退款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个自然日止,逾期本院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7.经网络询价方式,本院向京东、淘宝、工商E网三家分别进行网络询价,根据询价报告,取三家平均价作为评估参考价进行拍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起拍价为4,898,796元,保证金为979,000元,增价幅度为24,000元。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止(节假日休息)结束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或者部门送达成交确认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具备即时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需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可向本院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由本院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个自然日止,逾期本院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回复函仅供参考,最终以办理登记过户时实际发生的应缴纳税费额为准。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可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103110019047)
账号:02190401040017063
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地址:
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的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拍卖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2-27506247
执行法官电话:022-2750660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022-27273705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88号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6月27日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7月28日10时起至2024年7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03,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名都公寓11-1-501跃601不动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书仅限本次拍卖有效,如委托事项包括一拍、二拍、变卖全部过程,要在委托书中明确。
委托手续应于2024年7月19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进行委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7月19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数额,系统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的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可咨询法院。于拍卖余款到账后5日内(节假日顺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103110019047)
账号:02190401040017063
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地址:
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自行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或者部门送达成交确认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具备即时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需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可向本院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由本院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个自然日止,逾期本院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因过户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暖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回复函仅供参考,最终以办理登记过户时实际发生的应缴纳税费额为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时,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在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咨询电话:022-27506247
执行法官电话:022-2750660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022-27273705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88号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6月27日
尾款支付说明线上支付截止按竞买公告中的截止时间及时支付尾款支付方式通过淘宝订单支付收款账号信息通过淘宝订单支付会自动转入以下账号,可实时查看钱款去向
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账号0219 0401 0400 1706 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龙城支行竞买记录
状态 | 竞买号 | 价格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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