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经济贸易中心2402房屋
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经济贸易中心2402房屋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24)津0104执3083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103031006702 | |
标的所有人 | 李建华 | |
评估鉴定基准日 | 2024年6月4日 | |
标的现状 | 房屋规划用途 | 住宅 |
土地权利性质 | 出让 | |
土地用途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 |
是否已腾空 | 否 | |
租赁情况 | 被执行人提交租赁合同显示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经济贸易中心2402-2404室租赁期限2024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4日,月租金24098元,按季度支付 | |
过户情况 | 不详 | |
经营情况 | 不详 | |
钥匙 | 无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有查封 |
抵押 | 有抵押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请填写。 |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面积 | 100.05平方米 |
土地面积 | 7.2平方米 | |
装修情况 | 简装(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 |
房屋楼层 | 总层数29层,所在层24层 | |
其他介绍 |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经济贸易中心2402、2403、2404三套房屋打通使用;被执行人提交租赁合同显示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经济贸易中心2402-2404室租赁期限2024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4日,月租金24098元,按季度支付;拍卖成交后配合腾房,法院以现状拍卖,买受人须接受现状。 | |
标的物估值 | 标的评估总价 | 2571418.67元 |
税费情况 | 税费计算方法请参考附表一(该内容仅做参考,最终以税务和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核算为准)。 | |
其他费用情况 | 具体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其他欠费情况不详。 |
标的物位置天津 天津市 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经济贸易中心2402房屋
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
200 米© 2024 AutoNavi- GS(2019)6379号
公交车站
餐饮
地铁站
银行
学校
超市
医院
商场
加油站
菜场
公交车站
A香港路
B小白楼地铁站
C合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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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徐州道地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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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鸿华里
N南昌路
O曲阜道
P马场道
Q小白楼
R天津图书大厦
S科学会堂
T重庆道
U泰安道
V外国语大学
W开封道
X四川路
竞买公告
拍卖公告
关于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经济贸易中心2402房屋拍卖(一拍)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5日10时至2024年8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06,户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经济贸易中心2402房屋。
1.该拍卖标的物:依据评估报告及权属证载建筑面积100.05平方米;权利人:李建华单独所有;土地权利性质:出让;房屋规划用途:住宅;房屋结构:钢混;登记时间:2010年3月15日。
2.不动产权证号:103031006702,评估总价:人民币2571418.67元。
3.该房屋有查封;该房屋有抵押。
本次起拍价:1799994元,保证金:170000元,增价幅度:8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是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比竞买开始日提前十个工作日向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提交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书,承诺书邮寄至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网拍组收(天津市南开区保山道108号,联系电话:022-83615572),邮寄截止时间至开拍日止。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同伦拍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统一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同伦拍拍”安排),请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同伦司法拍拍”自助预约看样。咨询电话:4008-284-666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经济贸易中心2402、2403、2404三套房屋打通使用;被执行人提交租赁合同显示租赁期限2024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4日,月租金24098元,按季度支付;拍卖成交后配合腾房,法院以现状拍卖,买受人须接受现状。)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拍卖,其使用面积、用途、年限等具体情况均以拍卖成交办理相关权证变更手续后,有关部门确认或换发的权证记载的内容为准。特别提醒: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拍卖财产产权转移产生的税费(仅限税务和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收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及相关费用依照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需先行垫付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属于被执行人应当依法缴纳的税费,买受人可持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向人民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予以发放。
税费计算方法请参考附表一(该内容仅做参考,最终以税务和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核算为准)。
水、电、气、热、物业费等欠费及土地出让金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买开始前7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营业部,行号:317110011894,账号:202404160018278858)
竞买人如有贷款需求,具体贷款事项由竞买人自行与贷款银行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
贷款银行:齐鲁银行
联系人:安洋13752528771、成帅13820255403
注:本贷款提供渠道非阿里拍卖互联网渠道。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4008-284-666、022-83615572
监督电话:022-83615718(不负责拍卖标的物咨询)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保山道108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竞买须知
网络司法拍卖须知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8月5日10时至2024年8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06,户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对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经济贸易中心2402房屋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是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比竞买开始日提前十个工作日向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提交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书,承诺书邮寄至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网拍组收(天津市南开区保山道108号,联系电话:022-83615572),邮寄截止时间至开拍日止。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7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7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7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自动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提示:如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特别提醒: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九、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营业部,行号:317110011894,账号:202404160018278858),并在2024年9月6日10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保山道10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财产产权转移产生的税费(仅限税务和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收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及相关费用依照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需先行垫付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属于被执行人应当依法缴纳的税费,买受人可持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向人民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予以发放。
税费计算方法请参考附表一(该内容仅做参考,最终以税务和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核算为准)。
水、电、气、热、物业费等欠费及土地出让金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2-83615718(不负责拍卖标的物咨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尾款支付说明线上支付截止按竞买公告中的截止时间及时支付尾款支付方式通过淘宝订单支付收款账号信息通过淘宝订单支付会自动转入以下账号,可实时查看钱款去向
户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账号2024 0416 0018 2788 58开户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竞买记录
状态 | 竞买号 | 价格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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