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 天津市河西区三水道玉峰花园20号楼3门301号
处置类不动产竞价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 ||
标的物名称 | 天津市河西区三水道玉峰花园20号楼3门301 | |
权证情况 | 执行裁定书 | (2023)津8601执804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103021002500 |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103041000698,津(2020)河西区不动产证明第4001686号 | |
标的物所有人 | 李维维 | |
标的物现状 | 房屋用途 | 住宅 |
土地性质 | 出让 | |
土地用途 | 城镇单一住宅用地 | |
租赁情况/占用情况 | 被执行人占用 | |
钥匙 | 否 | |
权利限制情况 | 1、被法院查封 | 是 |
2、抵押权 | 有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 |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总面积 | 73.90平方米 |
公摊总面积 | ||
土地总面积 | ||
房产年龄 | ||
装修情况 | 简单装修 | |
房屋户型 | 2室1厅1卫 | |
房屋楼层 | 全部楼层6层,标的物所在楼层3层 | |
房屋朝向 | 南北朝向 | |
周边配套 | 周边环境、配套、交通等齐全 | |
其他介绍 | ||
标的物估值 | 标的物评估总价 | 1580745.67元 |
标的物位置天津 天津市 河西区三水道玉峰花园20号楼3门301号
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
200 米
© 2024 AutoNavi- GS(2019)6379号
公交车站
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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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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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
医院
商场
加油站
菜场
公交车站
A玉峰花园
B泗水道贵山里
C珠峰里
D微山路贵山里
E微山路桂江里
F微山路双水道
G元山里
H浯水道泽山路
I龙博花园
J鄱阳路
K微山路浯水道
L泗水道桂江里
M浯水道桂江里
N榆林路
O三水南里
P榆林路桂江里
Q泰山里
R振财里
S陵水道
T双山里
U学苑路珠江道
V浯水道
W财经大学地铁站
X泓春园
竞买公告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
关于天津市河西区三水道玉峰花园20号楼3门301号房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将于2024年07月4日10时起至2024年07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10,户名:天津铁路运输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被执行人李维维名下坐落于天津市河西区三水道玉峰花园20号楼3门301号房产。根据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证明,该标的物所在房屋结构为混合,房屋总层数为6层,所在楼层3层,证载建筑面积为73.90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不动产权证号为103021002500,房屋登记日期为2010年01月28日。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此标的有抵押,不动产登记证明号:103041000698。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抵押范围:73.9平方米,抵押权登记日期:2010年1月26日,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期间)为2010年1月22日至2040年01月22日,被担保债权数额(最高债权数额)人民币550000元。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津(2020)河西区不动产证明第4001686号。抵押权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抵押范围:73.9平方米,抵押权登记日期:2020年03月18日,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期间)为2020年3月14日至2028年06月22日,被担保债权数额(最高债权数额)人民币1977000元。该房屋已被本院轮候查封。该房屋目前为被执行人居住,无法进入,内部情况不详,欠费不详,无钥匙。评估价为1580745.67元。
本次起拍价:1343633.82元;保证金:130000元;增价幅度:65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是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比竞买开始日提前十个工作日向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提交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书,承诺书邮寄至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收(天津市河北区育红路2号,联系电话:022-26186014),邮寄截止时间至开拍日止。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
三、咨询、展示看样时间: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可进行咨询及组织统一看样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安排,咨询电话:13920571895。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不包括装修及室内物品),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拍卖,其使用面积、用途、年限等具体情况均以拍卖成交办理相关权证变更手续后,有关部门确认或换发的权证记载的内容为准。特别提醒: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买受人应在收到成交裁定书后15日内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税费,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买受人先行垫付,并与垫付之日起10日内凭税务部门开具的、以原产权人名义缴纳的且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的完税凭证等相关材料,向本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向相关单位缴纳垫付的各项税费之日至本院向买受人退还发放垫付税费之日期间不计算利息,逾期不向本院申请退还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依法处置拍卖款项。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气、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06月21日前与本院联系,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9031001008010000005093),汇款时请注明用途:(2023)津8601执804号,天津市河西区三水道玉峰花园20号楼3门301号房产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出价前请务必电话联系承办法官。
咨询电话:13920571895(王先生)022-26186014(黄法官)
监督电话:022-26181194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北区育红路2号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三日
竞买须知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定于2024年07月4日10时起至2024年07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10。户名:天津铁路运输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不包括装修及室内物品),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情况、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由买受人自行修复,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是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比竞买开始日提前十个工作日向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提交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书,承诺书邮寄至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收(天津市河北区育红路2号,联系电话:022-26186014),邮寄截止时间至开拍日止。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06月21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3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3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9031001008010000005093),并在缴纳尾款后联系本院,在确定签署日期后,(切勿直接自行前往,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地址:天津市河北区育红路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买受人应在收到成交裁定书后15日内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税费,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买受人先行垫付,并与垫付之日起10日内凭税务部门开具的、以原产权人名义缴纳的且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的完税凭证等相关材料,向本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向相关单位缴纳垫付的各项税费之日至本院向买受人退还发放垫付税费之日期间不计算利息,逾期不向本院申请退还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依法处置拍卖款项。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气、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出价前请务必电话联系承办法官。
咨询电话:13920571895 (王先生)
022-26186014(黄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22-26181194。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三日
尾款支付说明线上支付截止按竞买公告中的截止时间及时支付尾款支付方式通过淘宝订单支付收款账号信息通过淘宝订单支付会自动转入以下账号,可实时查看钱款去向
户名天津铁路运输法院账号9031 0010 0801 0000 0050 93开户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竞买记录
状态 | 竞买号 | 价格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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