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起一般灵活就业人员按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缴纳全年社会保险费为15708.16元,快来看看是如何计算的?
一、政策依据
1、《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3年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3〕8号)。
2023年8月21日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4751元至23757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职工生育保险费)基数为4751元。
2、《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2年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2〕19号)
2022年7月21日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4400元至22434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为4400元。
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通知》(津政办规〔2022〕18号)
2023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5%按月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合并实施,统一征缴,按照参加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
二、缴费比例
1、基本养老保险:20%
2、基本医疗保险:7.5%(即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7%与生育保险缴费比例0.5%之和)
3、门诊大病医疗:1%
4、大额医疗救助:260元/年(季度首月21元/月,其余月份22元/月)
三、举个例子
以2023年一般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例计算:
1、1-8月:
①基本养老保险=4400×20%=880元/月
②基本医疗保险=4400×7.5%=330元/月
③门诊大病医疗=4400×1%=44元/月
2、9-12月
④基本养老保险
=4751×20%=950.2元/月
⑤基本医疗保险
=4751×7.5%=356.33元/月
⑥门诊大病医疗
=4751×1%=47.51元/月
3、⑦大额医疗救助260元/年
全年合计=(①+②+③)×8+(④+⑤+⑥)×4+⑦
=(880+330+44)×8+(950.2+356.33+47.51)×4+260
=10032+5416.16+260=15708.16元
即1-8月每月1275元或1276元,
9-12月每月1375.04元或1376.04元,基数调整后,每月增加100.04元。
不知道您算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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