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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报名!天津16个区转学方案发布!(宁河区)

来源:百度网、每日新报 时间:2021-08-18 作者:顺事通达人才网 浏览量:

宁河区


8月16日,《宁河区关于做好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宁河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方案》发布,重要时间点如下:

2019级、2020级:报名登记2021年8月17日至8月31日;资格审核2021年9月2日至3日(上午8:30—11:30;下午2:10—4:00);统一测试2021年9月4日(星期六);报到上课2021年9月6日至10日。

2021级:于2022年1月开始办理,办理时间截至2022年3月31日,具体安排2021年底在宁河区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布(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民生信息>教育)。

2022级及以后:学生户籍迁入我区时间截至高一年级入学当年8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且于高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内办理普通高中转学手续,具体转学工作以区教育局当年安排为准。


全文如下

为落实《市教委关于做好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天津市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平稳有序做好宁河区户籍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转入条件

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我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我区普通高中,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生须具有宁河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我区时间截至2021年10月31日(以户口薄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

2.学生须为具有全国电子学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转入原则

1.保障入学。根据我区普通高中实际情况,妥善调配学位、教师等各类资源,保障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入我区普通高中就读。

2.统筹安排。区教育局妥善组织具有我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安置工作,采取统一报名、统一测试、统筹调配等方式,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接收转入学生。


三、2019级和2020级转学安排

1. 报名登记。申请转入学生采取“手机二维码实名注册”方式进行信息登记,确保信息准确。

报名登记时间:2021年8月17日至8月31日

2.编制转入计划。2021年9月1日,区教育局根据报名人数情况和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编制接收转入学生计划,确保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都有学位。

3. 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2021年9月2日至3日(上午8:30—11:30;下午2:10—4:00)

申请转入我区的学生持相关材料到宁河区教育局平房会议室审核报名手续,审核合格后,领取准考证。

4. 资格审核提交以下材料:

①天津市宁河区常住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学生本人页)、学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盖有原学籍校公章的全国学籍系统中打印的学籍表原件。

③一寸免冠照片1张(浅蓝色背景)。

④学生所在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中考总分和学生中考成绩证明。

5.统一测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语文(不含作文)、数学、英语(不含听力),每学科测试时间为90分钟,分值100分。

考试时间:2021年9月4日(星期六)



6.安置办法。

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原学籍校层次、转学意向和我区高中学校学位情况,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并由接收学校在9月10日前通知学生及家长。

说明:(1)在我区参加中考,未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但在外省市建立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到丰台中学就读,不参加统一测试。

(2)芦台一中只接收同等层次学校学生转入。

(3)符合转入条件但未参加我区统一测试的学生,务必于2021年10月31日18时前,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教育科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7. 报到上课。2021年9月6日至10日,学生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准时报到上课,并及时提交相关转学材料。各普通高中学校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要求。学生家长协调原学籍校及时办理网上转学手续。对符合条件的2019级、2020级外省市转入学生,各接收学校须于2021年10月31日前,为拟接收的学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转学申请。经宁河区教育局统一安置后,学生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转学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安置。


四、2021级具有我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参照2019级、2020级执行,于2022年1月开始办理,办理时间截至2022年3月31日,具体安排2021年底在宁河区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布(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民生信息>教育)。


五、转学手续

具有我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办理转学须如实提交以下材料:

1.学生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电子照片。

2.学生学籍证明材料(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学生学籍状态截图)。


六、相关要求

1. 设置专人专岗。宁河区教育局教育科设立专人专岗,向申请转入学生及家长解答本次转学工作安排、转学流程,为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按时办理相关手续。

2. 诚信报名。学生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如在办理学籍转入过程中因学生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转学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 学生转学手续完成后须按时到校上课,各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任何学校不允许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现象,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

4.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转入学生及家庭共同生活人应在来津前14天做好健康监测,并记录好本人及共同生活人的活动轨迹。资格审核当日,需提交“一书(健康承诺书)一卡(14天健康监测记录卡)”。出示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证明,对未接种人员做好登记。出示学生本人当天的天津市健康码绿码(手机显示)、疫情防控行程卡(手机显示)。具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区)及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的人员暂不来津(此类学生请提前电话联系)。资格审核当日前14天内有天津市以外旅居史的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022级及以后具有我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我区普通高中就读,学生须具有我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我区时间,截至高一年级入学当年8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且于高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内办理普通高中转学手续,具体转学工作以区教育局当年安排为准。

咨询电话:022-69591381,

联系人:孟老师。


宁河区教育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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