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累计8年以上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熟悉金融投资、新能源、信息科技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熟悉企业全面运作,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以及较强的战略制定与实施能力。
(2)累计担任过下列职务5年以上:中央企业总部内设部室或一级子公司的中层副职(含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管国有企业以及规模相当的其他大型企业、专业投资机构总部内设部室副职或一级子公司副职(含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经济、金融、管理、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4)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52周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中共党员。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7)任职年限和年龄计算截至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