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资格:
1.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界限(不超过三年);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财务管理或审计、经济、金融、资产管理、股权管理等工作经历;
3.天津市管企业内设部室具有相关管理经验人员,具有累计3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或在渤化资产公司及所属企业(或相当规模、类型企业)中层岗位工作累计2年以上;或者在渤化资产公司本部(或相当规模、类型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累计3年以上;
4.已取得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相当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注册执业资格;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岗位职责:
根据部门职能协助主管领导负责股权与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与资本运营、改革改制、兼并重组、资本证券化、土地盘活出让等相关事务。